离婚协议书丢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只需提供离婚证和身份证,调取档案复印并盖章即可。协议离婚的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回执发放、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持离婚证和个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遗失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补发?
申请遗失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补发,首先需要联系相关的机构或部门,如民政局或人民法院,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婚姻登记证明、丢失证明、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复印件等文件。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手续。一旦申请获批,您将获得补发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持离婚证和身份证到登记部门,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复印存档的协议书并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补发离婚证和协议书的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发回执单、冷静期届满申请发证、审查、登记发证。申请遗失证件补发时,需联系相关机构或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注意,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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