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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2024-03-29 14:06:16 责编:小OO
文档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

2.(1)应约定房屋租赁的期限。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

3.(2)应约定房屋租赁的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3)应约定房屋租赁的价格。

5.(4)应约定房屋租赁期间的修缮责任。

6.房屋的外部结构部分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由出租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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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合同注意要加上什么

出租房屋合同注意要加上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写明标的物、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写明租赁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租房屋合同注意要加上以下几条: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写明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3、写明租赁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法;

6、写明修缮责任;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

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综上所述,赁期限内,承租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房屋合同注意要加上什么

出租房屋合同注意要加上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写明标的物、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写明租赁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租房屋合同注意要加上以下几条: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写明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3、写明租赁用途,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法;

6、写明修缮责任;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签订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

1、要求房东出具房产证原件以及房东本人身份证,各复印一份,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

2、在合同中写清楚室内包含设施,包括房内家具家电等,如需装修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明确写出水电费、宽带网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哪方支付;

3、在写明房屋租金条款后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话,签合同时需要房东亲自来签。

若不然,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明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综上所述,赁期限内,承租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拖欠房租一个月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原因如下:
1、承租人未按时给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承租人仍然不给付的,出租人可能解除租赁合同,而催告期一般是一个月左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综上所述,租房合同应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拖欠房租一个月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原因如下:
1、承租人未按时给付租金的,出租人经催告后承租人仍然不给付的,出租人可能解除租赁合同,而催告期一般是一个月左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综上所述,租房合同应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有哪些

一、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1、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
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将房东所有口头承诺都写在合同内容中,因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2、注意房东的身份
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注意房东的身份,最好不要跟二房东签,这样需要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核查房产证是关键。
3、注意保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在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都会要求承租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那作为承租方的我们,也可以要求房东出具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在引起纠纷的时候,方便提供对方身份证明。
4、注意租金交付细节
签订租房合同,必须要将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租金多少详细写清楚,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不良房东钻法律的空子,在租金方面要区分大小写。
5、注意水电细节
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内容中要列一条,专门用于记录水、电、煤气等设备在入住前的使用情况,并且在租赁期间,水、电、煤气的价格多少以及支付的方式。
6、注意房屋的使用细节
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在承租方入住之后,有使用房子的权利,但是在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如果要重新进行装修,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明。
7、注意清点设备
现在很多年轻人租的都是单间,屋内设施比较少,所以都会直接写在合同中。但如果租的是套房,屋内设备多的,注意要将所有设备列成一个清单,并拍照留底,以免之后因为设备问题出现纠纷。
8、注意核对房子地址
签订合同时,注意核对合同中的地址是否与房产证上的一致,否则在签订合同之后,可能被房东带到其他房子租住。
9、注意违约责任
在租房合同中,要注意写清楚租赁的时间,在合同到期之前,房东不能驱赶租客,租客也不能随意退租,否则应该给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0、注意物业费另收
在签订租房的时候,这是容易被忽略的一块,注意要提前跟房东商量清楚,以免之后出现纠纷。
编辑总结:以上关于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有哪些

一、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1、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
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将房东所有口头承诺都写在合同内容中,因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2、注意房东的身份
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注意房东的身份,最好不要跟二房东签,这样需要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核查房产证是关键。
3、注意保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在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都会要求承租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那作为承租方的我们,也可以要求房东出具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在引起纠纷的时候,方便提供对方身份证明。
4、注意租金交付细节
签订租房合同,必须要将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租金多少详细写清楚,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不良房东钻法律的空子,在租金方面要区分大小写。
5、注意水电细节
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内容中要列一条,专门用于记录水、电、煤气等设备在入住前的使用情况,并且在租赁期间,水、电、煤气的价格多少以及支付的方式。
6、注意房屋的使用细节
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在承租方入住之后,有使用房子的权利,但是在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如果要重新进行装修,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明。
7、注意清点设备
现在很多年轻人租的都是单间,屋内设施比较少,所以都会直接写在合同中。但如果租的是套房,屋内设备多的,注意要将所有设备列成一个清单,并拍照留底,以免之后因为设备问题出现纠纷。
8、注意核对房子地址
签订合同时,注意核对合同中的地址是否与房产证上的一致,否则在签订合同之后,可能被房东带到其他房子租住。
9、注意违约责任
在租房合同中,要注意写清楚租赁的时间,在合同到期之前,房东不能驱赶租客,租客也不能随意退租,否则应该给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0、注意物业费另收
在签订租房的时候,这是容易被忽略的一块,注意要提前跟房东商量清楚,以免之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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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细节
1、注意不能签口头协议
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将房东所有口头承诺都写在合同内容中,因为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2、注意房东的身份
无论是买房还是租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注意房东的身份,最好不要跟二房东签,这样需要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核查房产证是关键。
3、注意保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在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都会要求承租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那作为承租方的我们,也可以要求房东出具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在引起纠纷的时候,方便提供对方身份证明。
4、注意租金交付细节
签订租房合同,必须要将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租金多少详细写清楚,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不良房东钻法律的空子,在租金方面要区分大小写。
5、注意水电细节
签订租房合同时,注意内容中要列一条,专门用于记录水、电、煤气等设备在入住前的使用情况,并且在租赁期间,水、电、煤气的价格多少以及支付的方式。
6、注意房屋的使用细节
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在承租方入住之后,有使用房子的权利,但是在没有经过房东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如果要重新进行装修,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明。
7、注意清点设备
现在很多年轻人租的都是单间,屋内设施比较少,所以都会直接写在合同中。但如果租的是套房,屋内设备多的,注意要将所有设备列成一个清单,并拍照留底,以免之后因为设备问题出现纠纷。
8、注意核对房子地址
签订合同时,注意核对合同中的地址是否与房产证上的一致,否则在签订合同之后,可能被房东带到其他房子租住。
9、注意违约责任
在租房合同中,要注意写清楚租赁的时间,在合同到期之前,房东不能驱赶租客,租客也不能随意退租,否则应该给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10、注意物业费另收
在签订租房的时候,这是容易被忽略的一块,注意要提前跟房东商量清楚,以免之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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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什么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出租方应注意: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
(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的租赁*;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
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什么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出租方应注意: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门发的暂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租赁有期限*,这是房屋租赁与房屋转让的重要区别。明确租赁期限的法律意义在于: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即租赁价格。租金的确定依房屋用途不同而不同:
(1)住宅用房,租金的标准应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的租赁*;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议定。对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有更为详细的规定: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
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除此之外,还要签订转租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屋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分析: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全面了解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

2、对出租人和房屋的关系进行了解,包括出租人是否为所有权人,是否为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初步接洽,并准备合同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签订租赁房屋合同需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租金的标准、押金怎样退还、房屋的维修谁负责、物业管理费谁承担、租赁合同是否备案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签订租赁房屋合同需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租金的标准、押金怎样退还、房屋的维修谁负责、物业管理费谁承担、租赁合同是否备案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
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房屋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条款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
3、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
4、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
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房屋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条款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
3、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
4、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
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房屋补充协议要注意哪些条款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
3、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
4、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1、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和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8、转租的约定;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论长短,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书面合同对出租方或者承租方是一种约束和保障。如果一方不守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这样可以确保交易的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房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租房合同签订的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4、合同签字,房主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及身份证,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十。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1、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和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8、转租的约定;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不论长短,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书面合同对出租方或者承租方是一种约束和保障。如果一方不守约,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这样可以确保交易的稳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房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租房合同签订的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4、合同签字,房主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及身份证,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百分之二十。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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