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相关问答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一条 制定城乡规划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

安徽省印发《安徽省规章制定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省规章制定程序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和《行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省规章,是指省...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修订)

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专项规划目录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的规定。第十条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审批;...

求安徽省蚌埠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新区开发、旧城改造的修建性详细规划;2、单位内部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整;3、规划部门认为其它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二)单体设计方案1、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2、原有建筑改造需改变建筑造型和建筑立面的项目;3、城市道...

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7修改)

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执行。第三条村镇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

基础测绘的实施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第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地籍测绘规划,并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本省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

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_百度知 ...

《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7日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切实维护...

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能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交通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编制详细规划,应当体现绿色...

安徽省交通厅的规划计划

(八)认真做好规划中期调整。全面评估《安徽省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及时修订规划目标。重点做好与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各项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的衔接,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加强衔接,加快构建现代综合运输...

安徽省港口条例(2022修正)

第九条 国家主要港口和省重要港口的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地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港口总体规划编制,经本级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备案并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