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区别在于:(1)继承既得权与继承期待权的成立条件不同。继承期待权的成立前提是遗嘱人在遗嘱中确定了继承人,而继承既得权的取得前提是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2)继承既得权与继承期待权的范围不同。继承期待权只...
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成立要件全部满足并且已被民事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期待权,成立要件尚未全部满足,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在获得完全的所有权之前享有的权利就是期待权。
根据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全部实现的权利。一般权利都是既得权。期待权,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实现、将来有实现可能的权利,如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设定的权利。
既得权:权利主体已经取得和实现的权利。期待权:权利主体将来有可能取得和实现的权利。如附条件的民事行为设定的权利在条件成就时取得。
既得权是指权利人已经取得且可以实现的权利,期待权是指将来有取得与实现的可能性的权利。一般的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 (四)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从权利的基础与前提,从权利依附于主权利而存在。所以,从权利随主权利成立而成立、...
既得权,指成立要件全部齐备,由权利人实际享有的权利。绝大多数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比如对占有物的占有权。期待权,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仅将来有实现可能性的权利。如果附条件合同在条件成就前权利人就享有期待权。
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前,只是一种期待权,在继承开始后才是一种既得权。继承权是财产权的一种..
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7、这是按权利是否现实取得划分,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 既得权,也称完整权,指成立要件已经齐备的权利。
5、既得权和期待权——这是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所作的分类。(1)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并被主体实际享有的权利。(2)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具备,将来有可能实现的权利。
(5)原权利与救济权:原权利,指原有的、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意思而产生的权利;救济权,是原权利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的危险时对原权利产生救援性的权利。(6)既得权与期待权:既得权是指已经取得并能享受其利益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