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1、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二、特别授权与一般授权的区别
1、性质不同:
(1)特别授权代理,是指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
(2)一般授权是指上级行政主体在下达任务时,只发布一般工作指示,而非指派特定的事务,允许下属自己决定行动方案,并能够进行创造。
2、适用范围不同:
(1)特别授权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
(2)一般授权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委托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