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刑事责任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一经发现案件当事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则不予追究;已经追究的,应及时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终止审理、宣告无罪。对于已经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释放,并解除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一、法律追诉期过了抓到犯人
法律追诉期过了抓到犯人,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案撤销程序
撤销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在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该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该要立即释放,不能久押不放,释放,还要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三、超过追诉时效的案子怎么判决
超过追诉时效的案子如果已经到法院的,应当做出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的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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