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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2023-10-13 17:16:05 责编:小采
文档

再审申请的主体是案件当事人,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再审需要具备法定的事由,如新证据、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规、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信息、原审法院、案由、事实和理由、具体诉讼请求,以及附上原判决书副本。

法律分析

第一,有权申请再审的主体,只能是案件当事人。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诉人、被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及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权代当事人申请再审。第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对于没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但不得申请再审。第三,申请再审应当具备法定的事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是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五是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第四,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可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原审法院及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有义务接受。第五,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在裁判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起。第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审法院的名称、案由及案件编号,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申请再审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申请再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同时,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副本。

结语

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再审的法定事由包括有新证据、原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法定程序违反、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对于调解书,如果违反自愿原则或违反法律,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申请。再审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裁判生效后两年内提起。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基本情况、原审法院信息、争议事实和理由、原判决书信息、具体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申请书必须附上原判决书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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