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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罪既遂刑罚是多少?
2023-10-13 17:34:10 责编:小OO
文档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实施了拐骗等行为即可认定既遂,另一种观点认为需以刑法总则规定确定,第三种观点认为需考虑犯罪行为的三个阶段。

法律分析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会判多长时间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已经将被拐卖妇女收买,即行为人已经从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手中买得了妇女的,构成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意图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但实际“交易”没有成功,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并没有买到被拐卖妇女,不构成本罪成立要件,对行为人不宜以犯罪论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怎样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对行为人实施该条其中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当出卖的目的尚未实现时,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至今仍有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一行为为标准,即不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已经出卖为标准。

第二种观点认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只是提供了定性的依据,判断既遂与未遂,应以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来确定。当出卖的目的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中断,应属未遂。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于有明确组织分工的共同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由三个阶段组成:手段行为,即拐骗、绑架、收卖;中间行为,即中转、接送;结果行为,即贩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不同观点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既遂与否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一行为为标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刑法总则的规定来确定;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考虑共同犯罪的组织分工。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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