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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的税可以抵扣嘛
2023-10-01 03:22:06 责编:小OO
文档

房贷利息抵税其实就和五险一金一样,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提前减去。以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就要比现在的计算方法多了一项,减去专项扣除费用。个税计算方法将变成:应纳税额=工资薪金-五险一金-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税计算方式是什么样的

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1、用月薪总额减去5000元的基本费用,如果月薪不到5000元,就不用交个税了;

2、扣除一些特殊的扣除项目,即三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四项中的一部分由公司支付,其余部分需要从工资中扣除;

3、减去税前扣除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

4、扣除这些项目后,剩下的钱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减去相应的快速扣除数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个税专项扣除细则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中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将实施,上班族要缴纳的个税将会更加少。简单来说:以下几条即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5000元/月(60000元/年)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或1200元/月扣除。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2000元/月扣除。

张先生2016年入职A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每月支付工资20000元(税前)。张先生个税的专项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所得外张先生无其他所得,无其他减免及特殊事项。请计算自2019年1月至3月,A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每个月应预扣预缴具体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000-0-5000-1000-1000-0=13000(元)。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附件二《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当月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3000×3%-0)-0-0=390(元)。

三、上海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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