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打印和手写内容有冲突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1、如果是手写后交由打印,在打印的合同中双方已经签字确认,以打印的合同文本为准;2、如果是先打印,后手写进行了修改,且在手写的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以手写的合同文本为准;3、如果无法确定手写在先,还是打印在先,以签字确认的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