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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减少导致总价包干合同价格下跌,如何应对?
2023-09-30 05:23:04 责编:小OO
文档

总价包干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当总价包干合同的工程量减少时,可以考虑采用单价合同或其他承包方式来解决问题。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小、工期短、工程条件稳定等情况,而变动总价合同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总价包干合同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风险承担的考虑。

法律分析

总价包干合同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合同类型,其中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这类合同是指根据施工内容和相关条件来确定的合同。那么,当总价包干合同的工程量减少时,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不同承包方式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固定总价合同和按量计价合同属于按计价方式划分,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属于按承包方式划分。固定包干单价方式承接的属于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没有施工详图,就需要开工,或者即使有施工图,但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单价合同比较适合,因为它能够避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同时也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

总之,当总价包干合同的工程量减少时,可以考虑采用单价合同或其他承包方式来解决问题。

二、什么是总价包干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三、总价包干合同的分类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二)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rrent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结语

总之,当总价包干合同的工程量减少时,可以考虑采用单价合同或其他承包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了解不同承包方式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和总价包干合同的分类,对于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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