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及公证的合同不适用此规定。受赠人若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赠与人需在发现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分析
赠予的东西可以要回来,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条件。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财物赠与后的收回权益如何保障?
财物赠与后的收回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财物一旦赠与,原则上是不可收回的。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能会有收回权益。例如,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或者受赠人未履行约定的条件,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收回财物。此外,如果赠与人在财物赠与后陷入严重困境,法律也会考虑保护其合法权益。因此,财物赠与后的收回权益在法律上是有保障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结语
赠与财物的收回权益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一般是不可收回的。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能会有收回权益。例如,如果赠与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或者受赠人未履行约定条件,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收回财物。此外,法律也会考虑保护赠与人在财物赠与后陷入严重困境的合法权益。因此,财物赠与后的收回权益在法律上是有保障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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