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可以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责令其定期汇报自己的财产状况,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若老赖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还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自诉程序:
1、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提交刑事自诉状;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准备开庭;
4、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5、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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