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一般看守所羁押期限是不超过2个月,而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是不超过7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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