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看守所存完钱,对方是知道的。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