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补办拆迁协议。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