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我国法律规定是10年,自核准注册日起进行计算,如果商标有效期满了,需要继续使用,那么就得在期满6个月以内进行申请续展注册,这个期间,如果未能提出申请,那么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满了,还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商标有效期也是10年。
2.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那么不要放弃,毕竟会存在一些恶意的异议,这个时候,需要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给出合理的证明,证明异议的不成立。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有些决心,给出准确而且专业的判断,合理的东西需要努力去争取。
3.商标续展的审核一般比商标注册简单一些,但是依旧需要到商标局办理,权利人自己需要准备好资料,可以选择商标代理,交给商标代理去办理,但是自己也需要主动积极,尤其是在到期后,一定要主动积极去延续,不可以掉以轻心。
按照规定,商标的使用期限自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之日开始算起,十年内商标注册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十年期满后若要继续使用,需要在商标续展期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后的使用期限还是十年。
一、商标续展的手续
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在商标十年专用期满时,要求延续其商标专用权,应当提出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1、申请时间: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六个月宽展期,但要按规定交纳延迟费。
2、申请书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可在当地工商局所属的商标代理组织索取:原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份,商标图样5张。
3、申请手续:将填好的《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底稿及其他书件交由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4、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续展申请进行审核,认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发放注册商标续展证明,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予核准,驳回申请。
商标注册人在收到注册商标续展公告和收到商标注册续展证明,申请注册商标续展即告完结。对于被驳回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申请当事人若不服,可在接到驳回通知书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注册商标续展进入申请驳回商标续展复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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