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债权人提出债务人破产申请所需满足的条件以及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和已到期的请求权三个条件;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包括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已到期以及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什么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
二、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因为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债权是不属于破产债权的。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已到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五、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结语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已到期的请求权三个条件,而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包括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债权已到期、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在破产申请受理后,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在申报债权期间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百三十三条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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