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破产后,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将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企业申请破产的还需要还钱。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破产申请后,债务是否仍然存在?
在破产申请后,债务是否仍然存在取决于具体的破产程序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破产申请人通过破产程序可以获得债务的减免或重组,从而减轻还款压力。在某些情况下,破产法院可能会决定将破产申请人的债务清零。然而,也有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个别债务可能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或者破产申请人可能需要根据法院的决定继续偿还部分债务。因此,在破产申请后,破产申请人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其具体情况下债务是否仍然存在,并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行动。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申请破产后,破产财产需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用等,其次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要求,将按照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在破产申请后,债务是否仍然存在取决于具体的破产程序和法律规定,因此建议破产申请人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个人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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