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否则需支付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或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下,单位可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在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影响工作任务、欺诈等情况下解除合同。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派遣单位可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法律分析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多长时间通知
1、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
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而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拒不改正等。以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