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2022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3-11-07 12:15:31 责编:小OO
文档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吉林省教育厅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开设41个专科招生专业,涵盖10个专业大类,致力于培养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智新镇龙池村委会学府路739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朝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融媒体技术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以下资助项目:

  (一)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年级和专业人数分配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每人每年1000元;二、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分配名额,二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3%评定,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200元。

  (二)困难补助

  学生困难补助是学校对遭受重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使生活困难的学生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或重大情况相关证明等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核实,报学校批准,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发放。

  (三)社会团体捐助

  学校积极联系社会力量,拓展社会助学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善款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到学校设立奖助学金,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相结合的资助网络,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个人捐赠

  为完善资助体系,吸引、接受并鼓励校内外有爱心并有经济能力的人士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活动。与受助学生零距离接触,了解他们的真实所需,既能“授之以鱼”又能“授之以渔”,帮助学生走出困境,学业有成。

  (五)勤工助学

  学生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六)创业补助

  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补贴式创业启动资金,并提供一系列补助政策,如在我校大学生创业园区提供免费的经营场所及基础设施、免费创业培训等。学生在我校创业享受国家相关补助政策。

  第八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2022年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视各省(市、区)生源质量等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2.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级别: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吉林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汲老师唐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此章程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