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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拖欠工程款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2023-09-27 10:13:47 责编:小OO
文档

拖欠工程款找劳动局没用。工程款恶意拖欠,不可以找劳动局。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劳动局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不受理工程款的纠纷问题。建议直接写诉讼状,带着身份证到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诉讼。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证据材料搜集,如合同,工资卡,值班记录(打卡记录)等。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辞职不批可以找劳动局吗

是可以找劳动局的,如果劳动者按照正常流程辞职,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的,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拖欠工资要找谁解决

1、政策咨询,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情况,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12333。

2、投诉举报,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调解仲裁,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4、异地投诉,符合条件的京津冀户籍劳动者,用工地在京津冀区域内的,如果工资被拖欠,可以异地投诉,由劳动者本人在法定时效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出申请。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

1、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2、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拖欠工资后需要赔偿的情形有以下:

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3、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总之,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可以找任何行政机关的,特别是当地政府、找警察之类的。常见的情形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处理时间较慢时可以直接申请启动劳动纠纷解决途径进行处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特定的行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请伸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吊会由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可以吗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是可以的。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可知,对于拖欠工资和工程纠纷解决有如下两种方法:

1、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起诉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

2、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 该内容由 冯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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