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客观证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