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进行接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