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被告可以选择不去法院应诉,但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被告需承担法律后果。如果被告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并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被告仍应出庭,除非本人不能表达意思或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对方不去的,法院会做缺席判决。被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做出缺席判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如果被告当事人一方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席,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对方未出庭,离婚诉讼应如何应对?
当对方未出庭参与离婚诉讼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首先,确保您已经按照法律程序通知了对方出庭的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其次,可以向法院提出缺席判决申请,请求法院根据已有证据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表您出庭,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最重要的是,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程序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您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并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对方不出庭参与离婚诉讼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已通知对方出庭,并保存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缺席判决,要求法院根据已有证据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聘请律师代表您出庭,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诉讼。遵循法律程序,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确保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最大程度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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