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