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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积金缴费基数
2023-09-29 05:14:01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南京 市2021年度我市 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为该职工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本人月 平均工资 ,即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在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关于“南京市 公积金 基数怎么算”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京市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即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在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职工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1550元至24599元)的,按实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二、南京市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办理材料 1、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单位设立批文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或 营业执照 副本); 2、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三、南京市公积金缴存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以上就是对“南京市公积金基数怎么算”的回答,如果员工离职,在员工去人事部办理完离职手续交接后, 公司 人事部就会对此离职员工的公积金以及 社保 进行停缴,把公积金进行封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2017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都会例行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的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一样。例如,2016年度的缴存基数上限是20200元,2015年度是18200元,今年则达到了22500元。最高公积金缴存额5400元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2500元计算,缴存比例为8%-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5400元(22500元×12%×2),较2016年度的4848元提高了552元。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暂时无法计算每月最低缴存额。记者了解到,每个人的工资有高有低,同时各个公司的缴存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72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就是1440元;有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的话,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720元。各个单位要按职工个人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个职工。公积金异地转移不用跑了从一个单位跳槽到另一家单位,公积金的转入转出在很多人看来有点麻烦。而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公布一个好消息,从7月1日起,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流程将大大简化,本地单位之间转移不需原单位出具《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了,异地转移也不用两头跑了。根据通知,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在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可携带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职工新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银行网点办理,不需原单位出具《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如果是从外地跳槽到南京工作,将外地公积金转入南京,只要提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代办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这三份材料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无需回原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机构所在地办理。还有一种情况是,职工离开南京到外地工作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工作地,具体办理要求以转入地中心规定为准。小贴士南京这些公积金业务全年都能办了南京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从这个月开始已经发生变化。6月1日起,南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时间全部延长至全年,缴存职工随时都可以申请办理。之前南京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12月份,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更加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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