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家人电子医保卡可以共用吗
2023-09-29 06:16:52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主观:


一、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
1、台州市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但要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
000元。
2、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2)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4)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3、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可以,分以下2种情况:
(1)采用关联方法(仅限于职工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由提供人到本人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一次只能关联1个人,如要改成关联他人,需要取消上次的关联。不能同时提供给其他多人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被关联给使用人后,如果不到医保经办机构取消,使用人就可以一直使用提供人的个人账户。如果提供人不想继续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提供给使用人使用,必须到提供人参保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取消关联。
(2)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就诊医院开通HIS系统)使用人凭本人和个人账户提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挂号就诊。可同时选择多个其他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医疗费,但必须每次都要按规定提供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1、禁止套现: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