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根据孩子的生活费进行计算。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孩子不是亲生的,就对他没有抚养义务,对孩子的付出,可以向孩子的父母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