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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件涉及200万,被判坐牢
2023-10-02 17:46:26 责编:小OO
文档

诈骗2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定范围内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应不同的刑罚。

法律分析

诈骗2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拓展延伸

巨额诈骗案曝光: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嫌犯面临长期监禁

近日,一起涉及巨额诈骗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嫌犯经过法庭审判后被判处长期监禁。这起案件揭示了诈骗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财产利益,还破坏了社会的公信力和信任基础。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此案的曝光将对其他潜在犯罪分子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诈骗风险。

结语

近日,一起涉及巨额诈骗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嫌犯经过法庭审判后被判处长期监禁。这起案件揭示了诈骗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此案的曝光将对其他潜在犯罪分子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诈骗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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