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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事故保险赔吗?
2023-10-03 06:14:1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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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酒驾的认定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B19522-2004),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100,小于80100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100的驾驶行为。其次,简单说一下商业险的情况: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只要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是因驾驶员“酒后驾车”而出现的事故,保险公司均可以不予理赔。以下几种情况,保险公司无需赔偿商业险:《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保险法》第七条规定,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在出现上述情形时,保险公司已尽到告知义务时则商业险无须赔付。最后,我们详细说一下酒驾交强险是否理赔交强险理赔的金额和项目:根据2008年2月1日后执行的交强险责任限额中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得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一)法律法规依据1.《交强险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该条规定交强险免责事由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项,未包括醉酒肇事。2.《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混淆了垫付与赔付的概念。第22条明确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而非免责权,并未规定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死亡伤残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二)条款适用原则1.《交强险条款》第9条规定,驾驶人醉酒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垫付医疗费用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第9条与《交强险条例》第22条相同,仅规定了垫付与追偿的内容,并未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交强险条款》第10条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的四种情况,醉酒驾驶不属于免责范围。2.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上位法,更能体现立法精神和法律价值。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属于行政法规的《交强险条例》,也高于属于部门规章的《交强险条款》和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经常引用的《关于交强险有关问题的复函》(保监厅函【2007】77号)。此外,按照《合同法》精神,交强险免责条款只能对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方即受害人。(三)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以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强险的功能为依据,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的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该规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发挥了交强险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权人承担了最终的赔偿责任,制裁了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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