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与营业执照有关的日期有两个: 一个是成立日期,是指第一次办理企业设立时工商批准的日期; 另一个是登记日期,就是有工商局公章下面的日期,是指最近一次办理工商业务(变更等)重新发照的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